一、食品安全制度公示
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结合本园区实际,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现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总则
本园区严格遵循“预防为主、风险管理、全程控制、社会共治”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,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,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可控。
本园区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,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;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,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保障各项制度落地执行。
所有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操作规范,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考核,自觉履行食品安全岗位职责。
核心管理制度
(一)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
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,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,新入职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,健康证明过期或体检不合格者立即暂停上岗并调离岗位。
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,记录健康体检结果、培训情况等信息,存档备查。
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呕吐、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,必须立即停止工作,及时就医,待痊愈并经确认合格后,方可恢复上岗。
从业人员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要求,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,保持个人清洁,不得留长指甲、涂指甲油、佩戴首饰,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、饮食、闲聊。
(二)食材采购与进货查验制度
严格筛选供货者,优先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、信誉良好的供应商,建立供应商档案,记录供应商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、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,定期评估供应商资质。
采购食材时,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、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,核对食材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,不符合要求的食材坚决不予采购。
建立进货查验台账,如实记录采购日期、供应商名称、食材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等内容,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;没有明确保质期的,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。
对园区的散装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,发现不合格食材的,立即停止使用、封存,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,同时追溯源头、召回不合格食材。
(三)食品储存管理制度
设立专用食品储存区域,配备必要的冷藏、冷冻、防潮、防虫、防鼠设施,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温度、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。
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,及时清理过期、变质、异味、破损的食品,做好检查记录;遵循“先进先出”原则,合理安排食材使用顺序,减少食品浪费。
冷藏、冷冻食品储存严格控制温度,冷藏温度不高于8℃,冷冻温度不低于-18℃,定期检查制冷设备运行情况,做好温度记录,确保食品储存安全。
(四)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排查制度
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,落实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制度。
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,形成《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》,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,及时上报;未发现问题的,实行零风险报告。
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,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,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,形成《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》。
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汇报,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,对下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,形成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》。
定期开展全面食品安全自查,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建立整改台账,明确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,整改完成后组织复核,确保问题整改到位。
(五)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
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明确应急组织机构、应急响应程序、处置措施等内容,定期组织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发生食品安全事故(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)时,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采取封存可疑食品、留样检测、控制污染源等措施,防止事故扩大,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
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,如实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记录、样品等信息,不得隐瞒、谎报、迟报食品安全事故。
事故处置完成后,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,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
(六)食品召回制度
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,立即停止生产经营,启动食品召回程序,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销售、食用该食品。
建立食品召回台账,记录召回食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召回原因、召回范围、召回方式、召回进度等信息,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情况。
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,不得再次流入市场;对因标签、标识等问题召回的食品,经整改合格后,方可重新上市销售。
(七)培训与考核制度
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、食品安全标准、操作规范、风险防控等,新入职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对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进行专项培训和考核,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,培训、考核情况记录存档备查。
建立培训档案,记录培训时间、培训内容、参训人员、考核结果等信息,定期更新培训内容,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。
监督与责任
本园区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,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工作,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。
接受社会公众监督,对公众提出的食品安全疑问、投诉举报,及时核实、处理并反馈,确保公众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对违反本制度规定、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的从业人员,予以批评教育、岗位调整;情节严重的,予以辞退;构成违法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因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,依法接受处罚,并及时整改,公示整改情况。
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修订,将及时更新公示内容。
二、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架构
食品安全总监:夏娟
公司级食品安全员:聂萍
部门级食品安全员:市场服务中心各网格员、仓储管理部各网格员、白条项目部负责人
三、投诉举报电话
电话:18200483515
四、市场自查结果
我园区持续强化日常监管,严格落实入场查验、日常检测、隐患排查等制度,不断提升管理水平,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;
市场经营秩序规范,食品安全管控到位,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。
五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信息
为切实保障园区内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,强化市场食品安全监管,园区安全管理部(食品安全组)对园区内的农副产品和水发产品不定期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。
农副产品主要为干笋、干辣椒、花椒、花生米、贡菜等,水发产品主要为鸭肠、毛肚、黄喉、鱿鱼等。
对于农副产品检测指标为二氧化硫、农残,水发产品检测指标为甲醛。
下表为2026年园区商家产品抽检记录统计:

表1 2026年园区商家产品抽检记录